关于2021年清明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4-02浏览次数:1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2021年清明节将至,为倡导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按照上级有关通知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清明节期间加强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工作提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疫情防控政治责任

党组织要继续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对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实际,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全力抓好疫情防控监督。按照《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层领导干部出京审批备案管理的通知》(中传党组字〔202111 )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离京报备等各项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二、严格遵纪守法,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学生家长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三、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各党组织要持续把“纠‘四风’、树新风”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形成文明祭祀的良好风尚。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学习传达和宣传教育,层层传递责任落实。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究问责

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责,积极协助党组织书记及单位领导做好监督提醒工作和清明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校纪委将开展督察检查,接受信访举报,对公车私用、酒驾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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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副本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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