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暨理论与业务培训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9-15浏览次数:10

按照学校纪检监察“十四五”规划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升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特别是促进各级新任专兼职纪检工作者能够迅速进入角色、熟悉业务、提质增效,切实层层压实压紧监督责任,实现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学校纪委将于秋季学期举办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暨理论与业务系列培训,现将有关方案及第一期座谈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2021年秋季学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暨理论与业务培训共3期。

(一)第一期培训与工作座谈

培训时间:2021916日(周四)上午90011:30

培训地点:明德楼918会议室

参会人员:院处级纪检小组组长、纪检委员,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全体干部

培训内容:

1.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就《中共中国传媒大学委员会关于设立院(处)级纪委(纪检小组)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国传媒大学委员会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以及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文件进行解读,部署秋季学期有关工作安排(时长:30分钟左右)。

2.与院处级纪检小组组长、纪检委员座谈交流(时长:90分钟左右)。

3.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达品讲话(时长:30分钟左右)。

参考学习资料:

1.《中共中国传媒大学委员会关于设立院(处)级纪委(纪检小组)的实施意见》(中传纪检字〔2021159号)

2.《中共中国传媒大学委员会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中传纪检字〔2020108号)

3.《中共中国传媒大学委员会基层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工作办法(试行)》(中传纪检字〔2019169号)


(二)第二期培训

培训时间:202110月至12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明德楼一层报告厅

参会人员:学校纪委委员,院处级纪检小组组长及其成员、纪检委员,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全体干部

培训内容:

邀请北京市纪委监委有关领导作辅导讲座。

参考学习资料:

1.《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4月中共中央发布)

2.《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20191月中央纪委发布)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8月中共中央发布)


(三)第三期培训

培训时间:202110月至12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明德楼一层报告厅

参会人员:学校纪委委员,院处级纪检小组组长及其成员、纪检委员,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全体干部

培训内容:

邀请高校领域监督工作专家作辅导讲座。

参考学习资料:

1.《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20191月中央纪委发布)

2.《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8月中共中央发布)

3.《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20191月中共中央发布)


二、培训要求

1.高度重视参训工作,带着问题和思考参加培训,本着理论联系实际、求真务实的原则,将辅导培训、座谈交流与工作实际联系起来,切实强化监督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2.参加座谈的同志请结合工作实际,提前做好座谈准备,以问题为导向,提出存在的问题、难点及解决路径措施。